
来源:报道中心·河北·张海东
今年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持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效能,着力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执法人员。根据《邯郸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划转移交人员工作方案》(邯人社发〔2017〕43号)要求,完成人员划转,新增持证人员12名,实现持证执法。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遵守入企扫码制度,杜绝随意检查、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我局截至目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共抽取39家企业,其中一般排污单位28家,重点排污单位10家,特殊监管对象1家,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个,均严格落实“入企先扫码”要求,扫码执行率达100%。并严格执行“提前1天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2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证检查-全程扫码留痕-规范填写检查通知书、现场笔录、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问题线索制作询问笔录-同步录入APP”的全流程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不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规范执法机制。建立无事不扰、无计划不执法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分局执法大队与大气股、机动车污染防治股联合检查企业6家;执法大队与区应急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共检查企业8家,着力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图文: 义 雯
责编:王东波
校对:周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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