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报道中心 天津 孙海龙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经常出入天津各企事业单位。发现在众多的企事业单位中,保安室内烟雾缭绕,众多人员吞云吐雾,保安室俨然成了吸烟室。
尽管禁烟管理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笔者在天津市部分企事业单位保安室内看到,不仅有值班的保安员、更有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前来领取报纸、收拿快递等空隙在保安室内“吞云吐雾”。据某单位保安员张先生介绍,他患有支气管炎,对烟雾十分敏感。但由于办公工作人员前来保安室吸烟对此他不好明确拒绝,因此多次离职。市民刘先生对此也深有感触,他患有哮喘疾病,在公园健身时经常遭遇不少市民在公园内不分场合的吸烟,烟雾四散。刘先生对此十分敏感,见此情况多半迅速离开公园。笔者调查发现,情况并非个别,而是呈现普遍现象。
不少市民表示,禁烟管理规定应严格落实到实处,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公共场所内一定要禁止吸烟。作为吸烟市民,不能将自己嗜好建立在损害他们身体健康的基础上。这不仅是为了他人,同时也彰显吸烟者自身的素养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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