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报道中心 贵州 联络处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七星关区连绵群山的薄雾,洒在那些悄然绽放的深山幽兰上。那不只是植物,那是大地用亿万年时光,在山石与清泉间写就的诗篇,是绿水青山最灵动的韵脚。然而,曾几何时,贪婪的锄头与交易的黑手,却屡屡企图折断这自然的笔触,将“空谷幽兰”的意境,连同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一同连根拔起,化为私人庭院中一株岌岌可危的盆景,或是网络上一串冰冷的交易数字。
面对这种对自然之美的劫掠与对生态根基的动摇,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化作了最坚定的法治盾牌与最有力的行动号角。 自2021年9月7日起,一份庄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为绝大多数野生兰花赋予了不可侵犯的法律身份。七星关区林业局的通告,正是这份国家意志在基层最清晰的回响。它明确告知:春兰、蕙兰等不再是任人采撷的“野花”,而是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的一、二级重点植物。从上山盗挖的第一铲,到网络售卖的每一单,任何未经许可的采挖、移植、收购、运输、加工、出售行为,都已被明确界定为违法犯罪。这不仅仅是划定红线,更是我们党以最严密的法治,为脆弱而宝贵的自然生灵构筑起一道生存的“法治长城”。
这道“法治长城”的基石,是“全链条、零容忍”的雷霆之力。 通告清晰地列出了法律后果:行政处罚没收并处高额罚款,刑事追责最高可至七年有期徒刑。更为关键的是,它强调“全链条打击”,从源头的采挖者,到中间的收购贩运者,再到终端的销售者,任何一个环节都将被追究,网络空间的隐蔽兜售同样无法遁形。这体现的,正是我们党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它斩断的不仅是一株兰花的非法流通链条,更是那种“破坏无成本、投机有暴利”的错误预期,是“靠山吃山、竭泽而渔”的陈旧发展观。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守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法治的刚性力量,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每一次对盗采者的审判,每一次对非法交易的查处,都是对法治尊严的捍卫,对自然法则的敬畏,对子孙后代生存根基的负责。
然而,最严密的法律,最终需要内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党领导下的生态文明建设,从来都不是冰冷的禁令集合,而是为了人民永续发展的深沉情怀与广泛动员。通告在亮明法律利剑的同时,更发出了充满生态智慧的温情呼吁:“留兰在山,守护自然”。它告诉我们,野生兰花生长缓慢、繁殖困难,是生物多样性的关键一环,是涵养水土、维护山体稳定的重要成员。乱采滥挖,导致的不只是一个物种的消失,更是山体伤痕、水土流失,是整个生态系统不可逆转的退化。“君子爱兰,取之有道”,这句古训在新时代被赋予了全新的内涵:真正的“道”,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之道;真正的“雅”,是远观静赏而不亵玩,是选择人工培育品种以满足爱美之心。这不仅是行为规范,更是一种价值观的引领,引导公众从单纯的“喜爱占有”转向更高层次的“欣赏守护”。
因此,守护深山幽兰,是一场需要人人参与、代代接力的全民行动。 通告明确了“全民监督”的渠道,公布了举报电话,这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生动体现。“护兰就是护生态,守法就是护家园”,这句倡议,将个人的行为选择与家园的永续发展紧密相连。当我们每个人都能将“不挖、不买、不卖、不运”野生兰花作为行为准则,当我们对违法行为敢于监督、主动举报时,我们就从生态文明的旁观者,变成了建设者、守护者。无数个人的微小力量,将汇聚成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磅礴伟力。
党旗所指,民心所向,青山可望。这份关于守护深山幽兰的通告,是一份严肃的法律声明,更是一封写给每一位热爱这片土地的人的生态家书。它让我们看到,“党在我心中”的信仰,正具体化为“青山绿水行”的每一步坚实足迹。 这足迹,是法治的足迹,用最严格的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的边界;是科学的足迹,尊重并顺应万物生长的自然规律;更是人民的足迹,在党的引领下,携手构筑保护生态环境的钢铁长城。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公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让我们共同行动,以法治为盾,以自觉为犁,耕耘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让法治的清风永远吹拂七星关的层峦叠嶂,让幽兰的芬芳永远在属于它的深谷中自由流淌,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壮美画卷,在我们脚下这片热土上,挥洒得更加灵动、更加永恒。

图文: 义 雯
责编:王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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