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工作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7-10 15:23:38      点击次数:334

一、总则

 

为规范报道中心内部管理,加强工作证使用的严肃性和安全性,确保工作证作为内部人员身份证明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工作证申领

 

1. 工作人员需如实填写报道中心的《工作证申请表》,确保表中所填信息(包括姓名、部门、岗位、学历、入职时间等)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

2. 申请表填写完成后,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提交至报道中心北京总部备案。

 



三、工作证核发

 

1. 申领工作证的人员需参加报道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报道规范、信息采集、工作证使用准则及车牌使用规范等。

2、申领工作证须缴纳一定的培训费及配套材料、服装、车牌等费用。

3、申领工作证人员要具有媒体人的素养,每个月要完成采集五篇信息,关于当地企业的文化、产品、产业的发展及农村农业、绿色生态、青山绿水等代表性的宣传报道,好的产品好的企业可选入云商务(怡承东方)并进行全国推广,对企业的宣传报道推广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总部对优秀和突出表现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4、培训结束后,人员需通过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总部统一免费核发工作证。

 

四、工作证使用与考核

 

1. 工作证是中心内部人员的身份证明,只代表你是报道中心媒体平台的人员,不具有执法和行政等政府的职能,只限本人在开展工作时使用,用于证明人员身份及所属部门、岗位信息等。

2. 使用工作证时,需严格遵守中心相关规定,不得超权使用。严禁利用工作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借工作证之便谋取私利、滥用职权。

3. 工作期间应随身携带工作证,外出开展业务时,需主动出示工作证。

4.工作证有效期内,持证人须每月完成至少一篇符合发表要求的稿件(包括人企风采,践行社责,环境法治、绿水青山、生态修复等等),稿件需经部门审核后提交总部备案,作为工作证持续有效的考核依据之一。

5.报道中心持证人员都要努力向上,积极从事慈善公益,践行党在我心中青山绿水行的中心主题。


五、工作证保管与挂失

 

1.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保持证件清洁、完好,不得涂改、损坏、转借他人。

2. 若工作证遗失或被盗,或因其它原因损坏,工作人员需立即向总部报告,并填写《工作证挂失、损坏补办申请表》,经审核后办理补办手续,补办需缴纳相应工本费。

3. 因保管不善导致工作证被他人冒用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工作证换发与收回

1.工作证使用期限为一年(没有标注的日期的也是一年一年检),到期要视上一年的工作表现,来决定是否换发新证及确定新的一年的任务量。 

2. 工作证上的信息(如部门、职务、岗位等)发生变更时,员工需及时提交变更证明,到总部办理换发手续,交回原工作证。

3. 工作人员离职、调岗到报道中心外单位或因其他原因不再属于报道中心员工的,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将工作证交回总部,逾期不交者,中心将追究其责任。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本规定,存在隐瞒信息申领、超权使用、涂改转借、遗失未及时报告等行为的员工,中心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2. 总部负责对工作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八、附则

 

1. 本规定由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总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所有持有本报道中心工作证人员。


党在我心中青山绿水行组委会

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运营管理中心

 2025年3月6日


上一条:关于报道中心官网2025升级公告
下一条:环保监察与法治报道中心车辆管理及通行证使用管理规定

返回列表